【来源:楚天都市报】
4月12日晚,武汉市卫健委官网发布公告,公布该市211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公告全文如下:
为满足社会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确保核酸检测结果能及时推送至个人“健康武汉”手机端,现将已在相关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可进行核酸检测样本采集的医疗机构名单(动态管理)公示如下,请有意愿进行核酸检测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前往相关医疗机构采样检测。
附件:
全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211家)
1、江岸区(30家)
中部战区总医院(汉口院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降兵军医院
武汉儿童医院
武汉市中心医院
武汉市第六医院
武汉市汉口医院
武汉普仁江岸医院
武汉市中医医院
长航总医院
武汉市第八医院
长江医院
武汉市黄浦中西医结合妇产医院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二七院区
西马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丹水池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七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后湖街金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花桥街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台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永清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智街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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