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物品列开斋节统制品 ,二部门商议或再加20样

贸消部长阿历山大南达林奇宣布,12样物品列为今年开斋节统制品,从4月21日至5月20日生效,为期30天。

他在记者会说,开斋节统制品措施是根据《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下执行,以遏制斋戒月及开斋节期间的必需品价格上涨。

他说,12样统制品分为4大类,即鸡、鸡蛋、牛肉及海产,其中鸡类涵盖活鸡、标准净鸡及超级净鸡,而牛类涵盖本地牛肉(顶价限于半岛及沙巴)、进口牛肉(顶价限于砂拉越)及进口水牛肉(顶价限于半岛、沙巴及纳闽直辖区)。

至于鸡蛋类涵盖A级、B级及C级鸡蛋,而海产为甘望鱼,包括大目鱼(每公斤7至10尾重量)、吊景鱼(每公斤7至10尾重量)及鲣鱼或鲔鱼(每公斤1至2尾重量)。

疫情期间仍需设顶价

阿历山大指出,实施统制品措施将向生产商、批发商及零售商传达讯息,即政府可在反暴利法令下管制物品价格,以照顾人民利益。

他说,尽管今年佳节必须根据标准作业程序进行,但人民对佳节物品仍有需求,因此统制品顶价是根据当前成本及价格趋势而定。

他也提到,目前该部在与农业及食品工业部讨论,可能再增加20样物品列为开斋节统制品。

他提醒,任何故意调高价格谋取暴利的商家将受到反暴利法令对付,以保护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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