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参选年龄”要求仓促,惟政府允考虑下次呈案

国会报道 政府推动修宪案,准备降低投票年龄之际,在野党除了开出自动选民登记的条件,如今也再增添“降低候选人年龄门槛”的条件。

对此,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表示,本次国会难以达致“降低候选人年龄门槛”的要求,或须待10月和11月国会才能呈案实现。

刘伟强今日在国会走廊受访时表示,国会反对党领袖依斯迈沙比里刚刚才提出自动选民登记和降低候选人年龄的建议,政府因此需时审视它们是否涉及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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