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7 13:51天津广播评论(人参与)   今天(5月7日),天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治疗新冠肺炎非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清单的通知》,对按照《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认定工伤的工伤职工,清单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清单限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执行,疫情结束终止。   药品部分   01...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