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1MDB神秘人:一、二、三号领导是谁?

【今分析】以简单直接的语言,为你梳理脉络。

美国司法部文件中,“相关人士与单位”一栏,有4人分别以“一号一马公司官员”、“二号一马公司官员”、“三号一马公司官员”,及“一号大马官员”代号称之。

这些人名呼之欲出,却又犹抱琵琶半遮面,令人心痒难搔。

究竟未被点名者是何方神圣?《当今大马》对照过去记录,逐一检视,试图揪出其真实身份。

一号一马公司领导

“一号一马公司职员是马来西亚人,自一马公司创立至2011年3月,担任执行董事一职。”

文件透露,“一号一马公司领导”曾任登嘉楼投资局业务发展执行董事,及一马公司执行董事。上述资料,与唐敬志(Casey Tang Keng Chee)吻合。

唐敬志(见图左)现年51岁,早在去年7月,国家银行即在面子书上传其照片、身份证号码、最后住址等资料,促请人们一旦掌握他们行踪,即通知国家银行,或向警方报案,以协查一宗涉嫌抵触外汇管制法的案件。

文件显示,在2009年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联营计划中,唐敬志曾误导银行,且隐瞒一马公司董事局,以把7亿美元转至Good Star 公司。后者为刘特佐所有。

二号一马公司领导

“二号一马公司领导是马来西亚人,至少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一马公司首席执行员。”

2009年至2013年3月期间,一马公司首席执行员乃沙鲁哈米(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二号一马公司领导”所指应该是他。

沙鲁哈米(见图)毕业自斯坦福大学,一马公司多宗重大交易,皆是在其监管期间进行:从前身登嘉楼投资局发行50亿令吉债券,到10亿3000万美元从一马公司辗转至刘特佐的Good Star公司,再到用数以十亿令吉收购发电厂,不一而足。

他担任登嘉楼投资局首席执行员之时,罔顾董事局指示,执意发行50亿令吉债券,一度遭开除首席执行员职务。

其后,美国司法部诉状揭露,他在沙地石油联营计划欺诈银行,称Good Star公司为沙地石油国际有限公司所有,而非刘特佐,并且蓄意误导董事局。

三号一马公司领导

“三号一马公司领导是马来西亚人,至少在2012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三号一马公司领导’是一马公司与高盛集团在2012年与2013年终,3宗包销债券的主要联系人。”

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曾任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三号一马公司领导”所指应该是她。卢爱璇现年43岁,她与唐敬志一样,曾在去年7月被国家银行追踪。

美国司法部指出,在阿尔巴BVI阶段,计有13亿6700万美元遭挪用。其中500万美元,在2012年12月6日流入“三号一马公司领导”一瑞士的安勒私人银行账户, 户名为 River Dee International SA。

文件也提及,“三号一马公司领导”是 Tanore 账户的授权签字人。此户口曾在2013年3月转账6亿8100万美元至“一号大马官员”的 AmBank 账户。

二非大马人榜上有名

美国司法部在文件当中,直接点名5名人士,其中3人来自马来西亚,即富豪刘特佐(见图)、首相纳吉继子里扎、刘特佐生意伙伴陈金隆。

另外两名非马来西亚藉人士,则是阿布扎比主权基金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前执行董事兼其子公司阿尔巴投资PJS公司前主席卡迪(Khadem Abdulla Al Qubaisi),及前阿尔巴投资PJS公司首席执行员阿末峇达威(Mohamed Ahmed Badawy Al-Husseiny)。

卡迪与阿末峇达威又是何人?我们整理文件与过往报道,把他们与一马公司的关系拼凑起来。

卡迪

“卡迪是阿联酋藉人士,在2007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董事经理,且至少在2012年与2013年担任阿尔巴投资PJS投资公司主席。他也是阿尔巴投资PJS投资公司(英属维京群岛)总监。”

根据《路透社》资料,卡迪现年45岁,大学修读经济毕业后,加入阿布扎比投资机构,并在2000年转至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担任投资经理。

2007年,卡迪(见图)受委为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董事经理,但在一马公司丑闻爆发,阿联酋政府发现后,他即遭撤职。

今年4月,阿联酋中央银行冻结他与阿末峇达威资产,更冻结二人银行账户,禁止他们出国,以调查基金与一马公司发售债劵一事。

阿末峇达威

“阿末峇达威是美国藉人士,在2010年至2015年担任阿尔巴PJS投资公司首席执行员。他也是阿尔巴PJS投资公司(英属维京群岛)总监。”

阿末峇达威与卡迪在阿尔巴投资PJS投资公司担任要职,却巧立名目,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一个同名公司,两者只差三个字,而非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所有。

诉状写道,高盛银行在2012年5月及10月,分别通过代号“Magnolia计划”及“Maximus计划”,为一马公司发行合计35亿美元的债券,而其中13亿6700万美元落入阿尔巴PJS投资公司(英属维京群岛)。

经过数度转账后,这笔钱最终落入卡迪、阿末峇达威(见图)等人手中,部分资金用以购买豪宅。

美国司法部诉状写道,阿尔巴PJS投资公司(英属维京群岛)未经证明关系之下,模仿另一机构的名字,乃掩饰合法性的惯用伎俩。

“起诉方指控,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英属维京群岛),是用以掩盖且协助这些非法资金转移。”

一号大马官员是谁?

美国司法部展开充公行动后,“一号大马官员”是谁,成为全国最热话题。文件指出,“一号大马官员是马来西亚政府一名高官,且在一马公司拥有权位地位。”

文件也指出,“一号大马官员”与里扎有亲属关系,且在一马公司成立之初,“一号官员”即担任要职,可委任与革除董事部及高级管理团队的所有人员,一切金融交易,若需政府担保或影响大马政策,皆须获他批准。

此外,文件提及,“一号大马官员”涉及的最大笔转账,乃于2013年3月汇入其AmBank账户的6亿8100万美元的汇款,而这与总检察长阿班迪于今年1月26日的记者会,宣布首相纳吉在26亿门与SRC案的谈话相同。

纳吉是里扎的继父,也是马来西亚首相兼财长,更一直担任一马公司顾问团主席,直至它在今年解散

新聞《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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