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指证,依沙未获董事会批准指定购酒店

前联土局投资机构执行长莫哈末再益供称,联土局投资机构(FIC)购置古晋独立宫酒店和套房(MPHS)并未遵守联土局的规定,即1亿令吉以上投资须提呈给董事会批准。

吉隆坡高庭今天续审前联土局主席依沙沙末涉贪300万令吉案件。第15名证人莫哈末再益(Mohd Zaid Abdul Jalil)指证,是前联土局主席依沙沙末决定FIC用1亿6000万令吉收购独立宫酒店和套房的交易,而未寻求联土局的批准。


阅读更多

Check Also

沙巴矿业前首席执行官再次受到拷问,但并不担心

沙巴矿业前首席执行官再次受到拷问,但并不担心

沙巴矿业管理公司(SMM)前首 …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