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续查黄明志案目前已传10人录供

警方将再传召数人录口供,以助查歌手黄明志新歌录影带涉嫌侮辱伊斯兰案。

槟城总警长阿都嘉化说,警方迄今已传召10人录供,包括清真寺委员、向警方投报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在丹绒武雅清真寺拍摄引争议音乐录影带的相关人士。

“昨天,4天的延扣期满后,警方向法庭申请延扣黄明志,但基于他的健康因素,法庭驳回警方的申请。因此我们昨天已经允许他保释,而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我们之前已向副检察司提呈调查报告,但当局要求警方继续传召更多人助查,以便调查更加完整。”

阿都嘉化今天对记者指出,一旦完成调查报告,警方会转呈控方,以便总检察署采取进一步行动。

接获6宗案件

他说,警方共接获6宗有关黄明志案件的投报。

黄明志于上星期日回国时,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被捕,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295条文调查黄明志案,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阿都嘉化说,槟州警方从今年1月截至昨天,援引2015年防范罪案法令共逮捕55人,包括和赌博集团分子和黑帮分子。

该法令允许警方未经审讯扣留嫌犯两年。

他说,警方也已鉴定6个活跃的黑帮组织,目前正在监督他们的动向。

新聞《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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