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基金局的一名前高级经理今日在地庭,面对3项收贿逾17万令吉的控状。
现年47岁的扎哈鲁丁(Zaharuddin Hamid)是该局的前技术高级经理(地产发展组),他在通译员念出所有控状后,悉数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通过Amaneez Creative Solution公司向尤赛迪(Yusaidi Mohd)收取贿金,也就是将总额17万零477令吉的支票,存入其姐姐扎妮达的马来亚银行账户, 以作为提议Consoline私人有限公司和MNB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得到多个朝圣局的装修工程。
这些过程包括了霹雳怡保朝圣局办事处,以及柔佛3个办事处,分别是麻坡朝圣局、峇株巴辖朝圣局,以及居銮朝圣局。
他被指于2015年10月5日至2018年5月24日之间,在迪沙班登马来亚银行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庭允5万令吉保外
较早前,反贪会副检察司阿都拉西建议以10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以及附加条件是护照交予法庭保管,并且每月一次到反贪会总部报到。
“这是一项严重罪行,罪成被告可被判入狱长达20年。此外,被告作为朝圣局高级经理的身分,也需列入考量。”
被告辩护律师阿迪慕兰要求法庭定下约4万令吉的保金,因为其当事人已给予反贪会良好配合。
“被告现在没有工作,以及自从被反贪会逮捕后,我的当事人就陷入忧郁,辩方准备接受任何的附加条件。”
法官罗兹娜批准被告以5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并且交出护照,每月一次到吉隆坡反贪会总部报到,直到案件审结。
法庭择定此案于9月22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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