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促政府保障前锋报劳权,盼推新闻制度改革

董总呼吁,政府应该主动介入,斡旋《马来西亚前锋报》及其姐妹报《Kosmo!》的劳资争议,确保员工利益没有受损。

董总今天发表文告说,前锋报集团应公开上述两家报章的财务状况,让阅听大众监督媒体经营。

“前锋报集团应尽速偿还积欠员工的薪资和遣散费。”

不仅是前锋报家务事

董总认为,媒体为监督政府的第四权,新闻自由是民主社会弥足珍贵、不可偏废的重要价值。

“前锋报因历史因素使然,长期成为政党禁脔,在大马民主转型中处境艰困。”

“其管理层未遵守劳资协议,拖延遣散费和薪金多时,令员工骤失生活依存。此等粗暴做法,应予谴责。没有劳工权益,就没有新闻自由。保障媒体工作者的劳动环境,才能确保新闻的品质。”

董总认为,前锋报裁员事件并不只是该报的家务事,整起事件反映的是整个产业与制度改革。

董总举例,此事攸关:一、任何政党都不应该间接、直接投资或经营媒体;二、立法管制媒体垄断;三、废除压制媒体的恶法与政策;四、保障多元化言论的文化政策,在在攸关媒体产业与新闻自由的未来发展。

促政党退出媒体经营

董总也要求政府与社会正视媒体工作者的劳动权,共同思考改善媒体环境与新闻自由之道。

董总疾呼政党退出媒体经营,“所有政党与政府、政治人物必须自律,不得再想用任何不当力量来干预媒体。”

“政府也应积极立法防止媒体垄断,保障媒体多样性与多元舆论,明确规范政治与媒体的分际,避免媒体沦为政府的化妆师或特定政党喉舌。”

政党收购后丧失自由

董总指出,前锋报历史悠久,时任教总主席林连玉先生在1956年马来亚独立前夕,应该报前身《马来前锋报》(Utusan Melayu)之邀,撰写开斋节献辞〈心理的建设〉,主张各族人民应该携手合作,以“多彩多姿、共存共荣”的信念共同建国,成为日后华人社会争取多元文化权益的核心遗教。

董总称,众所周知,《马来前锋报》为鼓吹马来亚反殖独立作出巨大贡献,在大马新闻自由史上写下不朽的一页,与当今境地不可同日而语。

“尤其上世纪五十年代,前锋报人文荟萃,报人、文学家和社运分子辈出,例如赛扎哈利(Said Zahari)、乌斯曼阿旺(Usman Awang)、沙末赛益(A. Samad Said)、沙末依斯迈(Samad Ismail)、卡玛鲁丁莫哈末(Kamaluddin Muhamad),典范在夙昔,都是令人敬重的知识分子。”

“遗憾的是,五十年代末期收归政党所有后,编采自由遭到箝制,听任党性凌驾报格,基层员工如今却得承受苦果,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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