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伊党副主席胡桑慕沙与律师郑文杰在美国发起集体诉讼,以代表国人就一马公司案索赔。胡桑今日披露,这宗集体诉讼与美国司法部诉讼一样,皆有提到“一号大马官员”,但却没把“一号官”列为答辩人。
他在吉隆坡召开记者会说,他与郑文杰入禀的集体诉讼没把“一号大马官员”列为答辩人,只在诉状中提到“一号官”。
胡桑慕沙解释,这是因为,没有证据显示“一号大马官员”使用一马公司的资金,在美国购置资产。
胡桑与郑文杰在诉状中列出8名答辩人,即红岩电影公司、该公司联合创办人乔尔麦法兰(Christopher Joey McFarland)与里扎、富豪刘特佐、税务律师迪波拉(Debra Whelan Johnson)、其律师楼Metropolis IX Capital Advisors LLC、高盛集团、其前高层雷斯纳(Timothy Leissner)。
追讨资产与索赔之分
郑文杰(见图)亦有出席今日的记者会。他说,他与胡桑8月11日入禀的集体诉讼,与美国司法部充公行动的诉讼不同。
根据郑文杰,美国司法部诉讼是要追讨一马公司被挪用资金所购买的资产,而他与胡桑的诉讼则是就不法事件索赔。
郑文杰进一步解释,美国司法部诉讼把资产(如电影《华尔街之狼》)列为答辩人,而他与胡桑的诉讼则把资产的拥有人列为答辩人。
郑文杰补充,根据美国法律,这宗诉讼的赔偿金额应由法庭,而非起诉人律师来定夺。
若胜诉或设信托基金
针对如何处置赔偿金,胡桑(见图)说,一旦美国法庭判他们胜诉,赔偿金将以马来西亚人信托基金的方式来管理。
他补充,愿意考虑其他分配赔偿金的建议。
“我们只是采取行动索回这些资产。一旦成功,我们愿意考虑任何建议。”
胡桑个人建议,国家元首可以提名一个人,以出任信托基金的其中一名信托人。
他考虑致函国家元首,以告知这宗诉讼的详情。
针对诉讼的经费,郑文杰说,美国律师义务处理这宗诉讼,但他希望公众能慷慨解囊,以协助他们应付其他经费,如交通费用等。
不怕因为兴讼而被捕
另外,胡桑也表示,他并不担心会因为这宗诉讼而被捕。
胡桑说,他代表国人追讨失去的公款,根本就毫无所惧。
“我不认为有人要逮捕我,因为我只是代表国家兴讼。”
“肯定的,首相(纳吉)会支持我。”
胡桑慕沙与郑文杰8月11日代表马来西亚公民,于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纽约南区入禀这项集体诉讼,以就一马公司资金遭挪用一事索赔。
胡桑也是沙罗州议员。他说,虽然害怕是人的天性之一,但只有撇除惧意,才能救国。
他续称,如果他和郑文杰发生任何不测,其他马来西亚人必须继续斗争。
郑文杰也是前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副主席凯鲁丁的律师。此前,郑文杰与凯鲁丁双双在国安法令下被捕与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