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组织力挺《当今》,抨国盟打压新闻自由

《当今大马》因读者留言而被联邦法院裁定“藐视法庭”,并且重罚50万令吉。多个维权组织批评,政府要求新闻媒体为读者留言负责乃是不可理喻,恐将造成媒体机构受压制,导致言论自由空间紧缩。

独立新闻中心(CIJ)执行总监瓦莎奈度(Wathshlah Naidu)发表文告指出,自从国盟政府上台以来,大马多次发生记者及媒体遭警方调查及被控事件。

她认为,今天的判决不仅将使媒体耗费更多资源管控读者留言,也会造成自我审查。

她说,媒体或将自行删除读者留言,以免为第三方言论负责。这使得读者无法发表异议,以致宪赋言论自由受侵害,未能履行民主政治所允诺的参与权。

“如果国家继续以这种方式惩戒和恐吓媒体,我们可以预见,马来西亚会变得更加威权。”

废证据法令114A条

此外,瓦莎也敦促当局,废除打压媒体及言论自由的恶法,即《2012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

“《当今大马》是在《2012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下被判罪成。该法令预设,《当今大马》就是出格言论的发布者。”

“《证据法令》最初制订时,独立新闻中心就曾提出,第114A条文有涵盖范围过大的问题。”

“该法令规定,提供线上论坛、部落格或管理这些空间的个人或营运商,须对这些空间发布的内容负责。”

“联邦法院今天的裁决,加深了我们先前对于《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的担忧。”

要媒体审留言不合理

此外,国际组织“第九条款”(Article 19)大马分部代表娜莉尼(Nalini Elumalai)也发表文告指出,要求新闻网站审查及监管每名用户的留言,乃是一“繁重而不合理”的任务。

她认为,这项判决是国盟政府打击新闻自由的又一例。

“这项判决立下糟糕的先例,恐将带来深远影响。这会侵蚀民主自由及网络权利,或会造成大马媒体及网络经营者的自我审查及恐惧氛围。”

首相需否为留言负责?

人民之声(Suaram)则在文告中反问,若一家网络媒体必须对读者留言负责,那么首相慕尤丁是否也需为贴文下的言论负责?

“若我们延伸总检察长及联邦法院的逻辑,用在部长或其他政府机构身上,若有人在首相慕尤丁的面子书或推特专页侮辱司法机构,慕尤丁本身是否也会被判罪成?”

“那么面子书也必须为其网站上,多不胜数的恶意言论负责。”

人民之声也指出,国盟政府已非首次打击新闻自由,如《南华早报》记者塔丝妮(Tashny Sukumaran)去年5月就因报道政府大逮捕无证移民,而遭警方调查。

“新闻网站及记者遭新政府调查,往往不是因为新闻是否属实,而是该新闻让政府处于不利的情况。”

因此,人民之声疾呼政府停止恣意调查和侵扰新闻媒体,让媒体可免于恐惧,不偏不倚地做报道,尤其是在大马推动2019冠病疫苗接种计划期间,提供准确的消息,向当局问责。

巨额罚款迫使噤声

人权观察组织亚洲区副主任罗伯森(Phil Robertson)也发文告质疑,国盟政府想以庞大的罚款,让《当今大马》破产倒闭。

他批评,法庭的判决侵害言论及媒体自由。法庭要求《当今大马》等线上媒体为读者留言负责,等于迫使他们只能禁止留言或是过度地审查留言。

他说,50万令吉罚款远远超过控方所要求的数额(20万令吉),显然大马政府想要效仿新加坡的伎俩,压制独立媒体,以惊人的巨额罚款让《当今大马》破产。

净选盟号呼吁捐款

另一方面,净选盟则在网络上号召5万人民,每人捐出10令吉,声援《当今大马》,协助缴付50万令吉的罚款。

“对于相信‘言论自由乃宪赋人权,以及媒体自由乃民主社会重要一环’的人民及媒体机构来说,联邦法院的裁决释放一则可怕的讯息。”

“50万令吉的罚款,比总检察署所要求的20万令吉还要多,《当今大马》必须在2月24日付清。”

“净选盟呼吁5万大马人民声援《当今大马》,每人捐献10令吉给这家媒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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