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非礼五次仅判监一年,维权人士忧阻吓力不足

吉兰丹一名男子4次性骚扰罪成之后,近期再因为非礼未成年女子遭监禁一年。惟性别权益组织及律师担忧法庭过于轻判,不足以阻吓惯犯。

资深律师陈丽燕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形容,这项裁决乃是“完全不恰当”的。她点出,法院依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83A条文,裁定被告有罪后,可以要求性骚扰幸存者做“受害人影响陈述书”(Victim Impact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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