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改报告案:纳吉申请延审,阿鲁甘达反对

一马公司前总裁阿鲁甘达反对前首相纳吉所提出的申请,要求如期审讯一马公司报告窜改案。

此案将于下周一开审,而阿鲁甘达被控串谋罪。

阿鲁甘达的辩护律师在陈词时告诉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其当事人在去年被控后,就一直受千夫所指。

“他要审讯开始,要得到为自己辩白的机会。”

法庭不应只照顾一人

“每一个人都在高谈阔论着本身的利益,但他却只是呆在那里,跟着其他人的诉讼跑,我想这相当不公平。法庭应该检视所有被告的利益,而不只是一名被告。

“所以,在这个基础上,我反对并要求法庭拒绝这项申请,以及在周一开审。”

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也反对展延申请,并表示法官莫哈末再尼早前已裁决,审讯将如期展开。

他补充,如果法庭又有不同的决定,将伤害司法的形象。

不够时间准备SRC案

另一边厢,纳吉的律师哈温德吉星指出,如果一马公司报告窜改案下周一开审,他们就只剩一点时间为SRC国际公司案准备抗辩。

高庭周一裁决,纳吉所面对的7项不当使用SRC资金4200万令吉的控状,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法庭择订12月3日及4日、9日至12日,以及16日至19日,让纳吉自辩。

莫哈末再尼说,他惊讶于纳吉提出展延申请,因为其首席律师沙菲宜早前表明了中立立场。

“我会在下周一裁决,不过,请做好准备,因为我可能会驳回申请,我会公平处事。”

纳吉前天申请延审

纳吉是在前天提出申请,以要求此案展延至明年2020年1月13日开审。

根据纳吉,如果一马公司报告窜改案如期展开,他的利益将被损害,因为他和他律师需要充分和足够的时间,以准备SRC案的抗辩。

去年12月12日,纳吉在被控时不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利用其职权发出指示,也就是在上述报告完成及提呈公共账目委员会之前进行窜改,以避免受到对付。

也是北根国会议员的纳吉被指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间,在布城首相署犯下上述罪行,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治罪,一旦罪成,可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阿鲁甘达则被控在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与纳吉串谋修改上述报告,以包庇纳吉免于受到与1MDB事件有关的纪律、民事或刑事行动对付,因此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的第23(1)条文及第24(1)条文同读,刑罚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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