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警察深夜上门搜查沙巴社运分子,惟对方以警方不具搜捕令为由,拒绝配合。雪州警方如今澄清,他们是在既有法令下,展开这项搜查行动。
雪兰莪州代总警长阿祖乃迪(Arjunaidi Mohamed)昨晚发文告表示,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罪)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的罪名),上门调查。
“警方的这项行动是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48条文所提供的法律条例。”
“因此,警方劝请公众勿受影响,妄加臆测此案,造成公众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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