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电召车司机因在社交媒体侮辱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今日在地庭被判罚款1万6000令吉或坐牢8个月。
法官艾温是在26岁的接传票人苏法兹林维持认罪后,判如上述。
苏法兹林一共面对4项控状,每一项控状罚款4000令吉,如果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2个月取代。
他选择缴还罚款。
4项控状指出,接传票人以“Fazrin Ismail”或“@Fazr_Ismail”为名称,在推特发布含侮辱元素的内容,意图伤害他人感受。
他于今年3月23至25日下午1时56分至晚上10时29分之间,针对国家元首发布4条不同的内容。
所有链接于今年3月28日晚上7时,在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网络罪案及多媒体调查组办公室被读取。
苏法兹林被控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下的第233(3)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坐牢长达1年,或两者兼施,以及若重犯,每一天罚款1000令吉。
被告认罪道歉
接传票人是在8月6日认罪,法庭择定于今日下判。
主控官祖莱拉副检察司当时要求法庭施以具惩戒作用的刑罚,因为接传票人所发布的内容是与国家元首有关。
没有聘请律师的苏法兹林要求轻判,因为他来自困难家庭。
他说,他母亲是一名胶工,而他已经醒悟,并向全马人民道歉,因为他所发布的内容已触怒许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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