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案表罪成立希山莱斯须自辩

今日 下午3点00分

煽动案表罪成立
希山莱斯须自辩

吉隆坡地庭裁决,社运分子希山慕丁莱斯煽动案表面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


文章來源: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77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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