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虎案:行动党牙力州议员否认有罪

牙力(Gadek)州议员沙米(G. Saminathan)今日在吉隆坡高庭,否认通过面子书支持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的罪名。

35岁的沙米(G. Saminathan,图左)是在通译员以淡米尔语念出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10月8日晚上9点30分,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反恐组(E8)警官办公室,通过面子书以“Gsami Nathan Siva”为名支持淡虎组织。

他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监禁最高30年或罚款,以及任何用以犯罪的资产可被充公。

较早前,主控官莫哈末菲道鲁斯(Mohd Firdaus Abu Hanipah)副检察司告诉法庭,被告在另一高庭面控其他与淡虎组织相关的案件。

“高庭之前择定于2月11日过堂,我希望本庭也定下同一日期。

“与此同时,控方将提出申请,以定夺审理此案的法庭。”

否认拥有淡虎物件

法官莫哈末嘉米尔(Muhammad Jamil)择定于2月11日过堂。

1月20日,沙米在司法专员阿末沙里尔(Ahmad Shahrir Mohd Salleh)面前,不承认拥有与淡虎组织相关的物件,并给予支持的控状。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8年11月28日晚上8点30分至晚上10点50分,在位于爱极乐的Kasturi礼堂所举行的一项活动,支持上述恐怖组织。

另一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10月10日早上10点25分,在马六甲首长署团结、人力资源及消费人事务部行政议员办公室,在一台手机内拥有与淡虎相关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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