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体育馆机构管理和财务组前助理主任努鲁拉英,涉嫌擅自发出和审批4项共4万5572令吉30仙州政府订单,今日在马六甲地庭被控贪污,但她否认有罪。
30岁的努鲁拉英被控身为公共机构官员,在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期间,滥用职权发出及批准4项政府订单予弟弟所拥有的公司。
在首项和次项控状下,她被控在2014年9月及12月,发出州政府订单和批准购买用于汉都亚体育馆,共值6830令吉的器材,以及用于汉惹拔体育馆,共值1万930令吉的器材和漆料。
另外两项控状指她在2015年4月及1月,涉嫌供应用于汉惹拔体育馆,价值1万3167令吉30仙的卫生用品,以及价值1万4645令吉的器材和清洗用品。
努鲁拉英被控在马六甲体育馆机构管理和财务组,犯下上述罪行。
最高刑罚监禁廿年
她的上述4项罪行因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面对最高监禁20年,以及受贿金5倍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莫哈末海卡副检察司,要求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沙鲁拉求情时说,其当事人目前怀孕6个月,2月辞职后没有工作,而且有两名分别5岁及6岁的孩子,以及需要照顾健康欠佳的家翁家婆。
法官诺马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此案订9月19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