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再有1名槟州陆路交通局执法人员被控上地庭,面对8项控状,涉嫌收贿6300令吉,以包庇运输公司的违规罗里司机。
现年48岁的哈尼山也面对8项交替控状,也就是收受同一公司的贵重物品,以包庇上述罗里司机。
根据主控状,这名KP26级的陆交局助理执法员向Kedah Coastal Transport &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收取贿金,以不对该公司可能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的罗里采取行动。
他被控于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9月8日间,在北赖的一家银行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以及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条文被治罪。
一旦定罪,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交替控状指出,被告收受来自该公司的贵重物品,也就是现金,这涉及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对该公司罗里所展开的执法活动。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犯罪地点和日期同上。
已有27人被控
较早前,主控官希华兰基妮副检察司建议以2万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并要求法庭降低保金,因为需赡养母亲和3个孩子,以及需治疗2001年患上的心脏病。
法官妮赞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保外,并择定此案于9月24日重新过堂。
之前已有27名槟州陆交局执法人员,以及两名前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官员,在地庭面对相同指控。
逾70名槟州陆交局官员在1月被扣,因为涉嫌贪污,以包庇州内违反交通规定的罗里司机,检控工作现已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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