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控方强烈反对,惟吉隆坡高庭今天批准前首相纳吉传召笔迹专家出庭作证,以鉴定SRC案关键文件上签名的真伪。 承审法官纳兹兰裁示,被告在刑事起诉抗辩过程,有权决定和提呈有利自己的证据。 他也指出,即便纳吉是事后才质疑文件上的签名是否出自他本身,但没有正当理由可以阻止纳吉提呈有利本身抗辩的证据。 若想阅读全文,您需拥有有效的会员配套。您的会员在 逾期 更新会员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