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司法机关不应滥用藐视罪打压媒体

在野党、异议分子乃至媒体近来相继受查或被控,上诉庭法官哈密苏旦认为,司法机关不应滥用权力,以藐视法庭罪来对付异议分子及媒体。

他指出,独立媒体乃是民主制度的守护者,确保问责、透明与良好施政。

哈密苏旦指出,在马来西亚所秉持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原则下,司法机构在处理案件时必须维持独立且掌握自由裁量权。

他说,国家司法机关的任务是维护联邦宪法,而联邦宪法作为最高宪法则保障人身自由,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引述英国大法官言论

他举例,英国法庭不断强调,藐视法庭诉讼不是法院的护身符,不能以之来掩饰法院本身的不当行为或滥用权力等行径。

“实际上,司法机关不能滥权,援引藐视法庭罪来对付异议和媒体。因为独立媒体守护问责、透明及良好施政,让民主得以继续生存。”

“英国的法官不会去迫害那些据称冒犯法庭的人士。”

“因为(英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黑尔女爵说,‘我们拥有自由媒体,如果媒体要攻击我们,那也没问题。但我们必须继续按照司法原则来履行职责……我们不会在意这种攻击。’”

“法官自己必须留意司法权力的这一个面向,不可在违反法治下,任意行使司法权力,从而使司法机关蒙羞。”

“在这个时代,任何判决都不应合理化囚禁媒体人的行为,或是支持藐视法庭诉讼。如此一来,才能提高司法机关的形象。”

哈密补充,判媒体人藐视法庭,可说是宪政进程中的最低谷。

司法应力保言论自由

哈密苏旦是在6月17日与上诉庭另两名法官审理两宗毒品上诉案时,发表上述判词。

另两名上诉庭法官为罗扎丽雅(Rhodzariah Bujang)和哈达丽雅(Hadhariah Syed Ismail)。而这两宗案件,一宗是要推翻无罪判定,另一宗则是被判有罪者寻求翻案。

哈密苏旦也在判词中解释,媒体、律师及非政府组织等,是“宪法的隐形支柱,避免宪法遭滥用,保护人们的基本权利。”

“如果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受到三权侵犯,而司法机关无法阻止行政及立法机关侵犯民众的基本权利,那么民主就会崩溃。”

《当今》被告藐视法庭

本月16日,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入禀联邦法院,指控《当今大马》读者留言“贬低”司法体制,因而起诉《当今大马》及总编辑颜重庆“藐视法庭”。

联邦法院三司领审法官罗哈娜(Rohana Yusof)聆讯后裁决,依德鲁斯提供的表面罪证充分,因此发出审讯准令,并择定7月2日开审。

这起诉讼随即受到各方关注,其中,媒体维权组织独立新闻中心(CIJ)担心,此案或将加剧媒体的自我审查。

此外,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也认为,当局若要采取行动,则应针对评论者,而非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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