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沉船案快艇船长被控承认超载判罚监禁六个月

沙巴环滩岛快艇沉没事件的船长今天在地庭被控超载,他俯首认罪,被判6个月监禁。

26岁的沙里扎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同时拒绝委任律师,他承认于1月28日大约上午9点15分,在甘榜丹绒亚路的休息站码头,载送超过快艇执照允许人数的乘客。

他在地庭法官艾努面前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282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承认快艇超载12人

他告诉法庭,事发时,他驾驶的快艇载有28名乘客,超过所规定的12人。

他在求情时说,他在8名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三,来自贫苦家庭。

此案主控官艾达副检察司说,沙里扎的罪行涉及公众利益,因此要求法庭判处最高刑罚。

他说,判处最高刑罚也警惕其他游览船负责人遵守条例,不要为了牟利而违法。

快艇公司东主被控

此外,43岁的快艇公司东主梁伟金(译音)今天也被控,由于他不了解控状内容,艾努择订2月6日为此案重新过堂。

法庭谕令他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梁伟金的代表律师是爱德华保罗。

在上述事件中,载有28名中国游客和3名船员的快艇前往环滩岛途中,相信因为遇上强风大浪而沉没。

目前22人获救,3人死亡。

新聞《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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