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监督组织(MyWatch)主席桑吉温今日入禀申请,以挑战在2013年防范罪案法令下,向他发出的21天延扣令。
这项申请是通过哥宾星与伙伴律师楼入禀刑事高庭。
桑吉温代表律师哥宾星受询时指出,此申请是要检讨推事庭在7月11日,根据防范罪案法令第4(1)(a)条文,所发出的延扣令。
他说,在上述日期的延扣程序中,桑吉温的律师毕利卡斯证实,针对其当事人所做出的投报和调查,是以个人身分将他列为嫌犯。
防罪法不适用桑吉温
“不过,此条文清楚说明,只能向组织的成员发出延扣令。”
他说,这项延扣令不合法,以及不可在防罪法令下延扣桑吉温,因为此法令不适合用在他的当事人身上。
推事庭上周一批准警方申请,以将桑吉温延扣至7月31日。
较早前,桑吉温和他来自印度的司机,涉嫌在6月22日进行刑事恐吓和勒索,在刑事法典第506、384和385条文下被延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