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首长林冠英起诉诽谤的案件和解落幕后,伊党全国宣传局主任兼淡玛鲁区国会议员纳斯鲁丁撰写后记,强调自己并没有道歉,再度掀起争议。
槟首长林冠英法务官拉惹莎拉菲娜(Raja Syarafina Raja Shuib)今天抨击纳斯鲁丁,扭曲事实和模糊真相。
“本人昨日在庭内全程见证有关事件,对于纳斯鲁丁国会议员事后在网上发表一篇名为《乔治市高庭记录——庭外和解》后记一事深感错愕。”
“相信在场者亦有同感。”
没污蔑为何读悔过文?
拉惹莎拉菲娜在今天文告表示,无论是有有心或无意,纳斯鲁丁都不该透过文章转移视线、扭曲事实及模糊真相。
“我要强调的是,即便针对纳斯鲁丁的官司已安排于昨日及今日两天上庭,但首长仍接受法庭所提出的庭外和解方案,在此前提下,纳斯鲁丁仅需为其文章道歉,因该文章已对首长造成诬蔑及伤害。”
“根据提呈给法庭的文件,纳斯鲁丁应当了解,其文章已诽谤首长。但他拒绝向首长道歉,甚至不愿意宣读悔过文。假若首长以个人利益为重,拒绝接受纳斯鲁丁的悔过文,‘庭外和解’将不可能发生。如果他认为没污蔑首长,为何他最后同意宣读悔过声明及支付1万令吉予首长?究竟谁在说谎?恐怕已呼之欲出。”
她提醒,随着发表文告澄清,日后仍有媒体大做文章扭曲事实,首长将毫不犹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行动。
经答辩人要求下谈判
纳斯鲁丁于2014年8月6日在面子书上传了一篇名为《槟海底隧道和金白大道计划有何不同》的文章,遭林冠英起诉。但随着双方庭外和解,后者经撤回对纳斯鲁丁的诉讼案。
拉惹莎拉菲指出,双方是经答辩人要求下,于昨天在司法专员林宗方面前进行谈判。协商过程和平,双方最后同意达成诉讼和解。
“答辩人同意,在法官及庭内众人前,针对其文章内容引起对槟首长误会一事表达遗憾,同时支付1万令吉予首长作为堂费。”
“他当天在法庭上被记录的说法为:‘今日出庭审阅呈交法庭的文件后,我对于我的文章引起大家对槟首长的误会感到遗憾。我们双方同意不再延长此案,前提是我会撤除2014年8月6日对首长所发表没有根据指控的文章。’”
后记称诉方献仪和解
纳斯鲁丁在后记中说,他昨天9点30分抵达高庭后就被代表律师告知,起诉人献仪他道歉,以便庭外和解。
但在跟律师讨论和考量双方的意见后,他决定向上苍寻求旨意。最终,他选择不道歉及指示律师继续打官司。
“早上10点30分,我再次被叫去内庭谈判和解,但我坚持不道歉,因为我的文章无意诽谤起诉人。谈判持续到11点5分,最终双方同意和解。我不用道歉,案件也将不再续审,我将撤回引起误会的部分文章内容。”
“11点30分,法官裁决庭外和解,并指示由答辩人承担1万令吉的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