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天在吉隆坡文良港热水壶人民组屋发现两枚烟雾弹,它们被白色塑胶布所包着,丢掷在相关人民组屋的垃圾堆里。
《马新社》报道,警方昨天3点半在当地展开代号“防范罪案”的行动时,发现这两枚青色的烟雾弹。其外壳写有“手榴弹蓝烟MK IV LOT 15 SME 6-09 CCC”的字眼。
吉隆坡总警长阿玛辛(Amar Singh Ishar Singh)表示,此类型手榴弹乃警方,包括联邦后备队所常用。他也不排除武装部队也在使用之。
他指出,警方在仔细调查后发现,两枚手榴弹上有7枚指纹。
“相关手榴弹相信来自煤炭山一家中小企业工厂,属于Lot 15, 6-09(2009年7月)型号。”
“我们会向相关中小型企业确认,这些手榴弹到底发给了警方、武装部队或其他人。”
阿玛辛补充,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