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择定从明年1月13日起,用5天时间审理联邦政府起诉国家养牛公司(NFCorp)及主席莫哈末沙列一家人,以追讨所拖欠2亿5360万令吉低息贷款及利息的诉讼。
根据《马新社》,司法专员阿南本努杜莱(Anand Ponnudurai)今天是在内庭,择定上述审讯日期。
在场者包括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莫哈末拉迪(Mohd Radhi Abas)、莫哈末阿斯拉夫(Mohd Ashraf Abd Hamid)及国家养牛公司的代表律师拉占(Rajan Navaratnam)。
考虑和解可能性
拉占对媒体说,此案在1月8日进行案件管理,法庭择定1月13日、14日、15日、17日及20日展开审讯。
“至今,控辩双方准备7名证人出庭供证。法庭今天也指示,双方在1月8日之际提交文件、证词及依时间先后排列事情经过。”
国家养牛公司是由前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莎丽扎的丈夫莫哈末沙列( Mohamad Salleh Ismail,上图)和3名孩子管理。
询及达致庭外和解的可能性,拉占说,目前未有和解方案,惟辩方将考虑和解的可能性。
也讨未呈报收益
政府在诉状中把国家养牛公司列为第一答辩人,而第二至第五名答辩人分别是莫哈末沙列及其三名孩子——前执行长依兹然(Wan Shahinur Izran)、董事依兹米(Wan Shahinur Izmir)与依兹娜(Wan Izzana Fatimah Zabedah)。
此外,6间由莫哈末沙列一家掌控的公司,则是第6至第11名答辩人,包括国家肉类与牲畜有限公司(National Meat and Livestock,简称NMLC)、真食品有限公司(RFC)、肉工业私人有限公司(Meatworks Corp)、Agroscience Industries有限公司、Asian Bioscience有限公司及Techknowlogy Imageware (马)有限公司。
政府要求,法庭宣判莫哈末沙列家族有责任偿还该笔贷款,并索取通过滥用贷款谋取的未呈报收益,以及用该贷款购买的房产。
政府在2007年12月6日与国家养牛公司签署2亿5000万令吉贷款的协议,部分贷款用于在森州金马士执行“国家养牛中心”计划,以配合政府发展及增加牛肉及牛肉产品产量的政策。
政府通过3个阶段将贷款发给国家养牛公司。
只用832万在计划
莫哈末沙列家族在2008年1月24日至2011年1月3日期间,向政府寻求批准提款10次,总额高达1亿8051万令吉。
在这笔钱中,只有832万令吉直接支付给第三方执行“国家养牛中心”计划,剩余的资金则转移至国家养牛公司其他户口,而其中1亿1804万令吉的余款被指遭滥用。
当中,有976万令吉被指遭滥用来购买One Menerung Residence公寓的其中一个单位,第6答辩人国家肉类与牲畜有限公司涉嫌作出此交易。
同时,另有30万令吉及180万令吉用于支付给国家养牛公司前顾问三苏巴林(Shamsubahrin Ismail),付款原因不详。
莫哈末沙列家族也被指利用向政府借贷的款项,支付位于满家乐的一间办公室租金,月租达2万8000令吉。
根据诉状,该笔贷款也被指用于在布城购买两片土地、付给两间律师楼的费用及在满家乐购买一间4层楼高的店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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