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观点 根据新闻报导,一名35岁男子被控强奸年仅11岁的小姨,并俯首认罪。
我看到这则新闻,感到无比愤怒和悲痛,这样的案件其实一开始就不应该发生。
被告娶了一名14岁的残疾人士,他不但迫使这名未成年的妻子拍摄他施暴的过程,他甚至还将录像制成光碟,出售给朋友。
少女易成施暴对象
首先,为何14岁的残疾少女会被允许嫁给一名35岁的男子?这名少女将很容易成为施暴的对象,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在我国,非穆斯林男女的法定结婚年龄为18岁,满16岁的男女经州首长批准可以合法结婚。至于穆斯林,男性的合法结婚年龄为18岁,女性则为16岁,不过若获伊斯兰法庭批准,可在任何年龄结婚。
我已经多次在国会指出,研究显示10至14岁的儿童新娘,她们死于怀孕和生产的风险比20至24岁的女性高出5倍。而且早婚的儿童新娘在未完成教育下,更容易成为肉体、精神虐待和性侵犯的受害者。
11岁妹妹惨遭性侵
结果两名未成年少女,就这样成为受害者。不单是14岁的残疾少女被丈夫摆布,连11岁的妹妹也惨遭性侵。
大马政府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而且也在2013年10月签署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终结儿童早婚或逼婚的议案。
究竟何时我们才能看到政府兑现承诺,以实际行动禁止童婚?
注:张念群是民主行动党全国副宣传秘书兼古来国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