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口承认面书侮辱总警长快递员被判罚款五千令吉

一名快递员承认通过本身的面子书侮辱全国警察总长卡立,今日在网络法庭(Mahkamah Siber)被判罚款5000令吉。

40岁的接传票人罗斯敏是在案件于今日重新过堂时,改口认罪。

法官查曼莫哈末诺谕令,若罗斯敏无法缴还罚款,就需以坐牢两个月取代。

罗斯敏选择缴还罚款。

罗斯敏的辩护律师阿末努烈在求情时,希望法庭能考虑最轻的刑罚,因为他的当事人育有1名孩子,但却没有固定工作,收入是1000令吉。

“我的当事人也已改口认罪,节省了法庭的时间,他已对他的所作所为感到悔悟,并承认无法(在发表贴文时)控制自己的情绪。”

主控官要求杀鸡儆猴

主控官阿米拉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处相应的刑罚,以杜绝社交媒体用户发表言论影响公共秩序的问题。

“在发言时,每一个字句和意见都必需理性,刑罚不只是要给罗斯敏教训,也是要提醒社会大众在社交媒体发表意见时,必需保持谨慎。”

根据案情,原告是一名警员,他读到罗斯敏所上传的一则留言含恐吓及恶质元素,有意伤害他人感受。

控状指出,罗斯敏使用互联网发表侮辱卡立的言论,意在伤害他人感受。

他被指于2016年9月22日早上10时10分,在丹州哥打峇鲁犯罪,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罪成者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令吉或坐牢长达1年,或两者兼施。

罗斯敏在9月29日被控时不认罪。

新聞《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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