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槟州政府有闪选特权林冠英拒绝紧急议会倡议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指出,以民主行动党为首的州政府有宣布闪电选举的特权,无需召开紧急州议会会议。

他说,根据州宪法,州政府有权力提前宣布选举,而这与国阵无关。

“国阵这么做很多次了,在1978、1982和1986年提前选举,根据联邦宪法,它有权力这么做,在槟城,我们只需获得州元首的祝福。”

他今日在峇都交湾为Apsen集团的展示厅主持推介后,向记者回应浮罗勿洞州议员莫哈末法立,建议召开紧急州会讨论闪电州选的课题。

闪选决定跟在野党无关

也是行动党秘书长的林冠英指出,这并非是新鲜事,因为国阵也曾在中央如此行事,如果提前宣布选举,这跟州内的反对党无关。

他建议法立,若有任何不满,就针对州政府或首长提出不信任动议。

“我们只跟我们的盟友讨论,而不是跟州内的反对党讨论。”

新聞《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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