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受贿案今日开审,控方向法庭表示,东姑安南利用本身的公司,向另一家私人企业收取200万令吉的贿赂,充作2016年双补选的银弹。
副检察司朱莉娅(Julia Ibrahim)表示,东姑安南原向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老板蔡景康(Chai Kin Kong,音译)索要500至600万令吉,以充作补选基金用途。
“蔡景康通过Aset Kayamas,发出一张志期2016年6月14日的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付给Tadmansori控股200万令吉,用作(补选资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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