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纳吉律师信“荒诞”同行纷纷讥不知所云

首相纳吉向《华尔街日报》发律师信,要求对方确认对“26亿令吉丑闻”报道的立场,但一些律师阅读该信后,摇头感慨它行文拙劣,甚至形容这是一封“荒诞”信函。

其中,捍卫自由律师团创办人艾力保森就发推文形容,这封律师信内容荒诞。

“好笑!我刚阅读了纳吉律师致《华尔街日报》的信函。要求解释是多吊诡,拜托自己亲自阅读那些文章吧!”

“若你不明《华尔街日报》写了什么,或你有所隐瞒,那很有可能,这些文章并没诽谤。”

律师信内容需清晰明了

相比起纳吉律师所发出的律师信,艾力保森(见图)稍后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说,一般上,任何律师信必须内容清晰,直截了当表明意图。

“就诽谤而言,它必须阐明(文章或言论)的哪部分诽谤,它暗示的意思,名誉如何受损等。这份文件,律师不确定(文章)哪部分具有诽谤成分。”

调侃纳吉应先读懂文章

另一名律师阿兹哈(Azhar Azizan Harun)则在面子书写道,律师反问对方他们刊登的文章含义,自己还是首次听闻。

“这些律师在决定下一步行动之前,询问潜在对手他们刊登的(文章)意思是什么。”

他形容,律师信的英语糟糕,行文不通顺。

他进而笑称,纳吉控告《华尔街日报》诽谤之前,至少应先读懂文章。

“若我是道琼斯公司的代表律师,我会建议他们如此回复:致律师,无法了解与/或不明白我们刊登了什么,并不是或无法构成诽谤诉讼的理由。谢谢。”

Reading the letter to Dow Jones and the press statement by lawyers acting for the PM, it struck me that it is the first…

Posted by Azhar Harun on Tuesday, 7 July 2015

纳吉要扭曲找公关即刻

另外,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是马来西亚最大律师楼ZICOlaw的创办人。他也在推特指出,若律师知道客户需求,就可以写出好的律师信。

“如果客户要扭曲(spin),叫他的公关,不是你。”

拥有律师资格的雪州行政议员邓章钦,也对这封律师信表示惊讶。

“如果钱没有流入你的账户,任何称职的律师都会劝你发表声明郑重否认,再发出律师信要求道歉。”

“我不知你与你的律师发生什么事情。”

向WSJ发律师信求确认

上周,《华尔街日报》揭露一马公司有7亿美元(26亿4424万令吉)资金流入疑似首相纳吉的个人银行账户

纳吉的律师团队已致函《华尔街日报》拥有人道琼斯公司(Dow Jones & Company, Inc),但纳吉并非要求这家美国报章道歉或撤回报道,而仅是要求它确定对“26亿令吉丑闻”报道的立场

这封律师信是由巫统法律顾问哈法立占(Mohd Hafarizam Harun)所拥的律师楼发出,主要针对两篇文章,即7月2日的“大马领袖账户被查”,及7月6日的“马来西亚丑闻”。

文章來源: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30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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