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高级部长阿兹敏警告不愿意跟随条限令的州属“或会挨告”,但多名律师却认为,这种警告只是空谈,毕竟联邦政府依法无权要求各州重启经济。 律师梁信友(New Sin Yew,见下图)表示,贸工部长阿兹敏的警告“过火”了。 他表示,根据《1988年传染病防治法令》第342条文,该法令并没有赋权联邦政府可以下令各州经济领域复业,反之,该条令只是以被动形式,允许它禁止某些活动。 “即便特定企业不再禁止营运,它们仍必须根据各州的规定恢复营运。”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