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南收贿案:法庭1014裁决表罪是否成立

前直区部长东姑安南接受商人蔡景康贿赂的案件昨天续审,经过控辩双方陈词之后,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择定10月14日下判,决定东姑安南的表罪是否成立。

《马新社》报道,控方昨天较早在法庭陈词时表示,没有任何记录显示,涉案的200万令吉资金进入了巫统的账户。

东姑安南是于去年11月被控以公务人员身份,收取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老板蔡景康(Chai Kin Kong)所发出的200万令吉支票,以批准6家公司的多发展计划,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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