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宝宝出生,
1月22日,月嫂上门服务,
不久,月嫂和雇主一家三口
全部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患者。
昨天,
武汉市民杨女士反映此事,
她认为月嫂传染给自己一家,
要求月嫂中心退费并赔偿。
月嫂中心则认为,无法确定谁传染谁,
出于同情宝宝的角度愿意协商处理。
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疫情加重雇主提出终止合同遭拒
杨女士说,去年9月25日,她与乙方母婴护理师卫女士、丙方天津菩提果科技有限公司签约,约定服务时长26天,费用是1万元。
合同
今年1月13日,杨女士生产,卫女士到医院开始进行母婴护理服务。
1月20日晚,卫女士出现咳嗽、嗓子疼症状,她说自己被空调吹到,热伤风。第二天下午,因为身体不舒服收工回家。
当时疫情正在加重,杨女士提出根据合同,要求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终止合同。两人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月嫂中心顾问回复说,不能结束合同,除非派不出月嫂,如果不放心只能换人,可以保证她是健康的,但不能保证没带病毒。
合同
“顾问在电话中提到,如果拒绝月嫂上门,就算违约。”杨女士说,她担心扣除违约金,只好妥协,同意继续履约,但要求月嫂提供健康证明。
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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