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武汉肺炎)疫情对台湾社会、经济造成的冲击,台湾立法院于当地时间2月25日三读通过《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使行政机关可编列新台币600亿(1新台币约合0.033美元)的“特别预算”,用以防治疫情与进行产业纾困,而台湾行政院长则须在该条例施行半年后,向立法院提出疫情与预算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