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起路洞故事:老保安如何跌得伤痕累累

【观点】

我这里并非要针对科学、科技及创新部长凯里。其实,他是现有内阁中较优秀的部长。他昨天因为撞上路洞而摔下脚踏车,我祝愿他早日康复。

但他的经历使我回想起曾经处理过的案子,这个案子也和路洞有关。每当我途经那条路,经过那家Petron加油站时,就会想起那个路洞。

2014年10月29日清晨6点,63岁的保安人员纳达拉占(Nadarajan)遭遇严重意外。他当时骑着摩多,因为天色仍暗,看不见路洞而撞了上去。他跌下摩多,随后失去意识而被送到加影医院。

幸运的是,有两人目击这场意外,他们呼叫救护车,救护车把纳达拉占送往加影医院。他的儿子阿南丹(Ananthan)接到通知。他赶到医院时,见到医院的救护人员正除去父亲身上的工作制服。

当时,没有人想到要提告加影市议会,因为他们关注的是,眼前这名老者正在为生命而搏斗。直到今日,没有人为这起事件而道歉。

没水电厕所的工作环境

63岁的老人家了,还在工作?没错,贫困、薪资低、缺少储蓄迫使许多马来西亚人过了退休年龄之后,仍需要工作。

他在隶属于Cisco (M)有限公司的企业担任保安人员,每天工作长达12小时。有时候,若下一班的保安人员还没到,他就需要工作更长时间。

他的值勤纪录填写在一本簿子上,上面有打卡上班和下班的时间,主管也会不时检查这本簿子。

他在Petron加油站上班,这家加油站当时在整修,地点十分偏僻,因此附近没有其他建筑物。加油站最近的食肆也有45分钟之遥,而他们上班期间也没有休息时间。

除此之外,他们的上班地点没水、没电,甚至没有厕所。这就是纳达拉占的工作环境。

意外后失业申请社险

他从意外事故幸存下来,身体也复原了,于是在2014年11月26日向警方报案。

但是,意外发生后他丢失了工作,雇主不想雇用他了。因此,他就在2014年12月8日到社险机构索赔。

他来到士毛月服务中心见我时,社险机构是唯一想得到的出路。社险机构有两个主要的项目,即意外项目和伤残项目。

由于他已超过60岁,因此并不符合伤残项目的申请资格。然而,倘若意外是在上班途中,或在下班途中,就可以申请意外项目。

因此,他申请了意外项目,因为事发当时,他穿着工作制服,并且是在下班回家途中遭遇意外。

纳达拉占说,当时是从前一天下午4点工作到隔天凌晨5点40分。他离开工作岗位时,巴基斯坦籍同事已在岗位上。他也和往常一样,签了值勤纪录簿。请注意,当天他工作超过12小时,接近14小时。

上司不承认是长期工人

我随后联系他的上司,询问是否能够帮助这名工人。我告诉他,会帮纳达拉占申请社险,以便获取一些赔偿。他的上司显然不满纳达拉占向我们求助和申诉。

他告诉我,纳达拉占并不是其雇员,而是高兴时才来工作的醉汉,来工作只是为了换取零用钱。这就是对于印裔男子的刻板印象,认为大部分印裔男子都是醉汉,肚子总是装满椰花酒。

纳达拉占驳斥这些说法。他说,已在这家保安公司工作超过一年,还透露分派Petron加油站工作之前的确切保安值勤地点。

我也要求他找到更多证人,以证明是这家公司的长期工人。于是,他找来了巴基斯坦籍同事,此人是联合国难民卡持有人,他的名字叫做巴迪班(Partheepan)。

巴迪班是难民,根据马来西亚法律,他实际上并不能工作。因此,巴迪班担心此事会惹来麻烦,因此不太愿意出面作证。

当我告诉巴迪班,纳达拉占上司的说法时,巴迪班非常愤怒。他说,纳达拉占从不抽烟喝酒,是非常自律的人,总是长时间工作。因此,巴迪班也常忍不住而劝纳达拉占回家休息。

巴迪班说,自从一名同事离职出现空缺后,自己和纳达拉占的值班时间也改变了。巴迪班从早上7点工作至傍晚4点,纳达拉占则从傍晚4点工作至隔天凌晨5点。

被指控意外时翘班

令人难过的是,纳达拉占的社险申请在2015年3月6日遭驳回。社险机构表示,驳回的理由是纳达拉占并非这家保安公司的员工,因此这起意外与工作无关。之后,又有另一个故事版本:纳达拉占理应在早上7点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然而他却提早下班。

社险机构似乎对雇主的说法照单全收。雇主显然是在撒谎,这是因为雇主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险费用。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雇主找了更方便的说辞,那就是纳达拉占并非其雇员,或是指纳达拉占只是打零工,并非是长期雇员。

我们都不满社险的结论。这家加油站原本有4个保安人员工作,他们工作12小时,且那时是两班制,即早上7点至晚上7点,以及晚上7点至隔天早上7点。后来,一名工人离职,只剩下3名保安人员,他们的工作班表也跟着调整。

那时候,纳达拉占的上班时间也调整为傍晚4点至隔天清晨5点40分。当时唯一的规定是,无论什么时候,都至少要有一个人在岗位上,有人替代时他们才能够离开岗位。

关键的值勤簿消失了

雇主清楚知道值班时间调整,主管维尼(Veni)也有检查值勤记录簿。在改变纳达拉占命运的那天清晨,纳达拉占离开工作岗位时,他的巴基斯坦籍同事巴迪班已在岗位上。这一切都记录在值勤簿上。

我们在2015年12月14日向社险机构上诉局提呈这宗案子。当时,巴迪班答应立法定宣誓书,联同我和纳达拉占的法定宣誓书,我们申请上诉。

社险机构上诉局或所谓的仲裁庭,在2016年8月12日和10月14日聆审这宗案子。案件两度延后,纳达拉占有一天收到通知,但却是令人遗憾的消息,雇主已承认纳达拉占是其雇员,而上诉局已不需要我和巴迪班作证。

然而,巴迪班的证词已纪录在案,他是纳达拉占的同事,可以向上诉局解释值班时间的规定。

聆讯时,雇主忽然指称,主要证据值勤记录簿却不见了。

值勤记录簿忽然神秘地消失,这肯定是雇主作假,以便掩盖纳达拉占是长期员工的事实,而他的工作时间表也获得主管维尼签名确认。

上诉局只听雇主说法

我们当时很有信心赢得这宗案子,因为雇主承认自己没有清楚的值勤纪录,面对大多数问题时也支吾其词。

令人遗憾的是,结果并非如此。

2016年12月6日,社险机构上诉局再次驳回申请,指纳达拉占的上班时间是晚上7点至隔日早上7点,而纳达拉占在凌晨5点时,没有获得批准,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雇主的这番指控实际上并没有任何文件或事实支持,然而上诉局却对这说法照单全收。

受挫后告上高庭

如今,要挑战社险机构上诉局的决定,就必须告上高庭,而这就会花费更多钱,更需要经常奔波。

若纳达拉占在此案胜出,他或许只能取得少于2000令吉的赔偿。但我们认为,此案攸关原则与正义,我们必须继续为此案奋斗。

因此,我们在2017年4月入禀芙蓉高庭。我们尝试在芙蓉找律师,但他们都不熟悉社险机构相关案例。幸运的是,我们找到了迪尼斯姆达(Dinesh Muthal),这名来自八打灵再也的年轻律师愿意义务打官司。

辩方律师费高过保安求偿

但纳达拉占这回要面对的是高庭。社险机构为了这种小案,竟然聘用国内其中一家最富有的律师楼Skrine & Co来打官司。

社险机构的资金乃是来自劳工与政府,竟然聘用其中一家最富有的私人律师楼来打这宗针对年迈男子的诉讼案。Skrine & Co所要求的律师费很可能高出纳达拉占所要求的赔偿很多倍。

2018年7月23日,我们在芙蓉高庭输掉了这宗诉讼案。Skrine & Co的资深律师在高庭指出,我们需要提出与法律相关的实质问题。

然而,代表我们的年轻律师提出的是,社险机构上诉局主席的判断没有考虑已不见踪影的值勤记录簿;不让持难民卡的巴基斯坦籍同事作证;没有出示任何文件证明雇主的指控,这些决定皆显示上诉局主席有所偏差。这些都是基本问题。

芙蓉高庭法官莫哈末贾米尔(Mohd Jamil)表示,纳达拉占的意外并不能视为是社险所担保的工作场所相关意外。

他说,这起意外发生于清晨6点,然而纳达拉占的工作时间却是晚上7点至隔日早上7点。这意味是纳达拉占翘班。

因此,法官驳回这宗案件,也同意上诉局的决定,即纳达拉占的工作时间理应是早上7点结束,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坑坑洞洞的不公制度

许多工人甚至不会想要把这种案件带到高庭。而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有律师愿意接这种案件。

但无论如何,这场官司的挫败显示这个社会制度与社会保障机制是多么的偏颇,明显不利于穷人。

为了这宗案件,纳达拉占必须从士毛月骑着摩多到芙蓉。

案件结束后,他还过意不去,想要答谢我们,即律师迪尼斯、芙蓉社会主义党社运份子狄娜(Tina)、社党劳工部主任西华兰再尼( Sivaranjani)和我。

 他说,有一些钱想要分给我们。我告诉他,这并非我们的目的,我们只是希望他讨回一些公道。

他当时还在向我们解释,并没有翘班,更要求我们查看值勤记录簿。

我只能安慰他,能够把这宗案件带到高庭,已是勇士所为,然而整个制度更倾向于聆听雇主所述说的故事版本,而非他所说的话。这是整件事令人难过之处。

这一切都因一个路洞而起。但此事却反映我们社会的阶级矛盾。我们的制度满是坑洞。过了退休年龄的人被迫工作,社险机构再挥出第二击,法庭使出最后一击,最终把人击倒出局。


阿鲁仄万(S. Arutchelvan)是社会主义党署理主席。

本文译自阿鲁仄万发表于《当今大马》英文版的评论:“What a pothole did to a security guard”。本文译者是《当今大马》记者刘存全。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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