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顾问局(LPPR)建议政府设立一支特别工作队,全面调查各种有关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的指控。
该局发文告指出,有关特工队必须由所有执法单位组成,包括反贪污委员会、大马皇家警察部队、国家银行、证券委员会、大马吉隆坡交易所及总审计署。
该局认为这是必要的,因为反贪会只能调查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下所犯下的贪污案件。
“反贪会最高管理层在最近的反贪污顾问局常月会议中作出解释后,反贪污顾问局一致认同必须设立特工队调查一马发展公司管理有无违法,而导致背负高达420亿令吉债务。”
该局希望能够尽快设立特工队,并全面调查后对外公布。
“设立由多个单位组成的特工队将能在总审计署料在6月杪完成审核后,展开详细调查。若发现任何违例行为,涉及的执法单位可以根据本身权限采取适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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