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前副主席凯鲁丁及其律师郑文杰涉嫌企图破坏国家的银行及金融服务一案,高庭定于2月24日重新过堂。
法官阿兹曼是在主控官杜苏基副检察司告知,控方仍在等待上诉庭的上诉日期后,择定上述日期。
控方不满高庭裁决凯鲁丁和郑文杰的控状,不受限于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而提出上诉。
凯鲁丁的律师莫哈末哈尼夫不反对过堂日期。
高庭在去年11月18日裁决,破坏银行及金融服务的控状,并不是落在国安罪行法令的范畴内,故批准凯鲁丁和郑文杰,每人以1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54岁的凯鲁丁及66岁的郑文杰被指于去年6月28日至8月26日期间,在5个地点犯罪,分别是位于巴黎的法国经济及金融罪案组主任办公室、英国伦敦查令十字警局、位于伯尔尼的瑞士总检察署、香港湾仔警局及新加坡警察广东民大厦。
他们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并可与相同法典的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