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提控涉及沙巴尼命案官员明福基金指金钱赔偿非终点

在上诉庭宣判反贪会疏忽致死关税局官员阿末沙巴尼后,赵明福民主基金会要求政府,提控那些涉及阿末沙巴尼命案的反贪会官员。

该基金会主席沙末赛益今日发文告,对上诉庭宣判反贪会赔偿死者家属逾21万令吉,表示欢迎。

他认为,反贪会和旗下官员,必须为阿末沙巴尼和赵明福这两宗命案负责。

但他遗憾地说,在这两宗命案中,没有任何反贪会高官辞职或向民众道歉。

“自成立以来,反贪委员会的形象已经被多次的人权侵犯案件而被玷污。”

公道不应止于金钱赔偿

沙末赛益(见图)强调,无论是阿末沙巴尼还是赵明福,赔偿并不是追求正义的终点,警察和总检察署必须追究反贪委员会官员的刑事责任。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促请政府原因刑事法典304A,以‘刑事杀害’罪名提控涉及致死阿末沙巴尼的反贪会官员。”

“同样的,涉及致死赵明福的反贪会官员也必须被提控和惩罚。”

法庭判反贪会疏忽致死

阿末沙巴尼于2011年4月1日下午1点在巴生港口关税局展开的3B行动中遭逮捕助查,唯在次日12点30分获准保外。

同年4月6日,阿末沙巴尼从吉隆坡反贪会位于焦赖葛京路的总部建筑物3楼坠下至1楼的羽球场,因头部严重受创当场毙命,死时年仅56岁。

这是反贪会继赵明福坠楼案后,另一宗震惊全国的命案。不过,吉隆坡验尸庭在当年9月下判,命案没有任何刑事成分,属于“意外死亡”(misadventure)。

玛芝雅与其儿子沙里尔在2014年4月入禀诉讼,起诉反贪会7名官员和马来西亚政府,索偿800万令吉。

昨日,上诉庭宣判反贪会疏忽致死沙巴尼,必须向死者家属(见图)赔偿21万3000令吉。

至于另一宗瞩目的反贪会命案——赵明福案,上诉庭已在2014年9月裁决反贪会官员涉及致死赵明福。翌年5月,政府在民事诉讼中承认疏忽,并向赵家赔偿66万令吉

新聞《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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