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玻法案剑指马华是逃兵林冠英促廖中莱辞职谢罪

尽管马华中委会严厉警告“离席抗议”《2016年玻璃市伊斯兰行政法令》修正案的知知丁宜州议员许福光,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表示,这起事件再次印证,向来强调捍卫非穆斯林权益的马华,常常在关键时刻当逃兵。

“可见他们一直在误导选民,如今人民可以看清马华的真面目。”

因此,他促请,马华总会长廖中莱为此辞职谢罪。

通过断肢法也只被警告?

林冠英今天发文告表示,许福光在玻璃市州立法议会通过《2016年玻璃市伊斯兰行政法令》修正案时,选择放弃投票权利后辩称是“离席抗议”,还向媒体亲口证实,离席抗议获得中央允许。

“作为马华‘中央之首’的廖中莱(见图)曾言之凿凿强调,身为马华总会长,他将不惜一切保护大马的中庸治国理念及多元体系。他说,这是其责任,官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维护宪法的根基。”

“现在,许福光没有尽全力捍卫马华的价值,而就这起事件上,马华也只是警告而已。”

“我们要问的是,那下次在国会通过断肢法时,廖中莱是否也将仅仅被警告而已?廖中莱显然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无法捍卫世俗体制。若廖总会长有原则,应该辞职谢罪。”

离席抗议实为弃权表态

林冠英也是峇眼国会议员。他反驳,许福光指自己是“离席抗议”的说法,因为州议会记录已清清楚楚写明许福光是弃权表态。

“玻璃市州议会只有两名非穆斯林州议员,即许福光和公正党英特拉稼秧岸州议员曾敏凯,最终却只有曾敏凯投反对票。“

“马华作为玻璃市执政团队的一份子,在面对影响非穆斯林权益的法案面前,不仅没有在体制内发挥作用,甚至没有在议会内反抗到底。但更重要的是,在联邦政府层级也是一样,马华一向以来逃避公开讨论巫统的伊斯兰化政策,或采取不介入的态度。”

“马华只会转移视线,以‘促成伊斯兰党壮大’为由来攻击民主行动党,却不见得用同样态度批评巫统的伊斯兰化政策。明显的,马华虽在政府内,但已不在政治内、也不在政策内。”

马华“严厉警告”许福光

上周四,玻州议会在一票弃权,一票反对下,通过2006年玻璃市伊斯兰行政法令修正案,包括修正第117(b)条文马来文版本,即把“父亲和母亲”(Ibu dan Bapa)字眼改为“父亲或母亲”(Ibu atau Bapa)。

这意味着,父亲或母亲可以不必得到另一半的同意,即可单方面替未满18岁的孩子改教。

许福光当时放弃投票,但他之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解释,他是在咨询中央领袖的意见后“离席抗议”,而非“弃权投票”。

马华中委会日前接受许福光“离席抗议”的解释,但基于许福光没有在议会内外清楚表达党的立场,马华严厉警告许福光。

新聞《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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