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天批准槟州政府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以挑战内政部宣布槟州志愿巡逻队是非法组织的指令。
槟城高庭早前驳回州政府的申请,然而,以林玉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则批准州政府申请撤销高庭的决定。
法官也谕令此案交给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另外两名法官是上诉庭法官巴达利亚和高庭法官哈米达星。
槟州政府在司法审核申请中,将内政部长、全国警察总长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该州政府也要求法庭宣判,巡逻队是州政府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合法及正确成立。
槟州政府也要求法庭宣判志愿巡逻队并非1965年社团法令下的组织。
巡逻队2014年遭查禁
该州政府在申请中,要求法庭撤销内政部长在2014年11月3日,宣布志愿巡逻队因抵触1966年社团法令第5(1)条文,而被列为非法组织的指令。
州政府也要求法庭指示答辩人归还巡逻队所拥有的全部外套、装备、徽章、武器或文件。
去年10月8日,司法专员柯林驳回槟州政府要求撤销内政部宣布该州志愿巡逻队为非法组织的指令,所提出的申请。
在今天审讯中,高级联邦律师苏扎娜反对槟州政府的申请,并指这是琐碎和无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