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天择订下月11日,审理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申请充公敦胡先翁基金会共198万零328令吉37仙的一马公司相关资金。
司法专员阿末沙里尔今天为此案过堂时,择订上述日期,出席者有来自反贪会的莫哈末法立兹副检察司和上述基金会代表律师哈里哈然。
哈里哈然告诉法庭,此案有新进展。
“如果法庭允许,我们申请下月15日审讯,这是适合控辩双方的日期,我们要求改换之前订下的下月4日审讯日期。
“这是因为我们需要一些时间,获得当事人针对最新进展的指示。”
控方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6(1)条文及第61(2)条文,提出充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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